11月20日—23日,国家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抽查工作组贵州第2小组对我市2017年省公告关闭煤矿开展验收抽查,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处长江洪清带队重点抽查了盘州市和水城县,随机验收抽查7处煤矿,其中盘州市5处、水城县2处。分别为:红果镇厨子田煤矿(9万吨/年)和新寨煤矿(9万吨/年)、断江镇丘田沟煤矿(15万吨/年)、柏果镇柏坪煤矿(30万吨/年)、盘江镇封家营煤矿(15万吨/年)、水城县发耳新龙煤矿(30万吨/年)和老鹰山老厂煤矿(9万吨/年)。
抽查组每到一处煤矿,根据《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在确认关闭煤矿产能不可恢复的前提下,认真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关闭煤矿的“六条标准”、核实职工安置、奖补资金拔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了解债务处置情况,现场查阅关闭煤矿成套资料、询问有关情况,并填写抽查验收表。
针对国家验收抽查组抽查盘州市时现场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能源局)及时向盘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整改督办函,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剑、市能源局副局长陈嵩、盘州市、水城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能源局、人社局、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验收抽查工作。